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3000字(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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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1 / 23
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毕业四年之后,重读围城,感受更多,第一次读围城其实没有读太懂,大概觉得是方先生和孙小姐进入了婚姻的围城,再读围城,其实不仅婚姻人生大概也是围城,方先生其实是众生相,不主动,不推辞,随波物流,好高骛远,自命清高,有国外留学的经历却没有拿得出的好文凭,对唐小姐爱慕,却也没有努力的去追求,每一次的工作都是别人安排,也从没想过自己到底喜欢什么,适合什么工作,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遇见孙小姐,也是随意的.进入了婚姻,他瞧不起周围的李先生,顾先生,最后在三闾大学却被迫辞职,也没有想着努力去把工作做好,得过且过。方先生应该是比较悲哀的吧,到后面也一直在懊悔,对他,我只能用八个字来概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步错,步步错,本来手握一手好牌,却被自己打烂了。
人生的每一步都比较重要,走错一步都有可能是一个致命的转角,此刻在我脑海里想到了在豆瓣上看到的一句话,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围城》是本大大有名的小说了,钱钟书一生也就写了这么一本长篇小说,虽然跨它字字珠玑有点过誉,但确实是三步一铺梗,五步一讽喻,读起来既轻松,又觉得深刻,是典型的深入浅出的写法。钱钟书把玩文字的功底只怕当代没几个人能与之并论,记得中学时,读韩寒的小说,他就说深受钱钟书的风格影响,现在回想,确实如此,只是深度还不及《围城》。
据说钱钟书写此书时,一天就写五百字,反复斟酌酝酿,力求表达精准而有趣,可以说是在雕琢了。像我尝试写小说时,一天写五千字,实在是为“凑数”在码字,码完自己都不忍再读。所以说,有时候贪多并没有多少价值,要多花功夫打磨语言,精益求精。
《围城》一书胜在语言功力而非情节曲折。就故事情节而言,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复述的大事,都是些生活琐屑,大波澜至多不过是去外地谋份职务。然而就是在这些小事中、在日常交际生活中、在一段段吵嘴逗乐中,钱钟书以点睛之笔写出了一个时代的印记,勾画出了一个社会的缩影,仿佛国画大师只寥寥数笔,大片留白,却意蕴更足。
钱钟书最强的本领,就是用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比喻,将事情分析得既透彻,又生动,最著名的是把婚姻比作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有待读者自己去书中发掘体会。
钱钟书在序言里曾说“我们常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以为是写作才能”,我现在真是深有体会,常常以此反思。总之,这本书是很值得读的,一遍或许也还不够。
说起来和钱钟书先生写的这本《围城》还真是有一定的缘分啊!记得结婚那年借了朋友两本书,一本是经济方面的、一本就是围城,当时应为经济方面的书写的有点抽象就没怎末看。《围城》读的有一半的时候,被我的另一个朋友拿去就没拿回来,就这样之前借给我书的那位朋友也给忘了!就这样《围城》就拜读了一半!
直到几年后的前几天,自己出差到外地实在是无聊就像买本书来打法时间,其实自己没事情无聊的时候也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但是觉得每本书都好,每本书都不好,那天决定去买书,挑了半天也没挑到一本自己想买的书,想买文学方面的又不想买些肤浅励志的什么的,现在这个贫富差距很大的现实下,写作人和出版商也是抓住了普通老百姓的弱点,狂出什么穷人看钱啊、还是什么教你致富的很多的,看的眼花缭乱的、就像买本小说也行,自己平常也不怎末爱学习,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挑书的毛病还是不小,还不想要表皮花哨的,真是不懂装懂还有模有样的!最后看见一本表面是黄白的而洁净的书皮,当时就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拿起来也没注意什么,看了一会才想起来自己才拜读了一半,当时就决议就是你了。
看着本书看的也比较快,应为时间的缘故所以很快看完了,我很少有这么的速度看完一本长篇小说的。看完后意犹未尽,觉的有时间一定要读2遍。
从书的题目上来看,钱老起的这个名字可以称的上是绝配!故事里的主人翁无可奈何的生活在一座被思想、政局以及现实社会下的围城里,自己的语言、生活无时不刻在与自己的思想做着较量,但是最后还是失败在现实围困的情况下,方鸿渐出国留学就被家人围困在婚姻的枷锁上,不过想好未见面的未婚妻英年早逝,方鸿渐可以说是心里大快,犹如一块镶在脸上的伤疤,这块伤疤去不掉,然而有一天不知道怎末的掉了而脸上没一点伤痕,为了哄骗自己岳父和父亲鸿渐说自己是博士学位,以求得面子上的光耀。鸿渐在岳父家及在苏小姐、唐小姐的关系中显示了自己的爱情,然而爱情之神并没有光临他,就这样鸿渐为了闪躲爱情的痛伤和当时局势的所在就选择外出教学,屋漏连逢阴雨天!在充满了与邻为壑、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环境中方鸿渐最终选择了逃避。面对他的又是一次选择,原以为和一起同来的孙柔嘉结为夫妻可以就此的安稳下去,谁知到不知不觉陷入了柔嘉设计的婚姻陷阱里,过着屈膝卑微的生活,就此这样!
其实鸿渐一直在生活的围城里面从这座围城跳入另一座围城,不同的是每个围城的环境不一样,面对的问题不一样,一样的是他无论怎么做,都展现不出自己应有的特性和本色,只有束缚在思想的枷锁之下进行着生活。如果说鸿渐没有在这种情况的时候我看只有在轮船上的旅程才是鸿渐人生的特色之旅!
我们的日常生活不也是生活在周围各种无形的围城之中,但是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这个围城之中局限性是很小的,但是要跳出围城,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要有跳出围城后的办法。千万别跳出这个围城又跳入更加拘束的围城,总而言之,围城人人有,人人有围城。围城的不同就是大小的不同,大的你可以在里面跑步,甚至跳高,小的围城也许支起身子也很困难了,更别说跑步跳高了!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走出围城,看到围城外的天空,祝各位好运!
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了岸。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
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_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在那随处都可以陷入“鸟笼”或“围城”的人生道路上,哪里是这些还没有消磨尽人生锐气的知识分子的出路呢?这是这部深刻的现实主义小说留给人们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
《围城》中,方鸿渐作为钱钟书笔下的一号男主角,自然是占据了很大的笔墨。钱钟书写这本书花了大量的时间,里面的语言犀利刻薄,特别是各种比喻,对人性的讽刺可谓是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其实,志大才疏,懦弱,爱面子,不通人情世故,自认为聪明却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些都可以用在他身上。要说他真实得可爱,却也不然,有时也是虚伪的。然而,在作品里,是一个女性“千方百计想要嫁”的人。可能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正好爱他棵青菜的人都集中在那里了。据说方鸿渐身上有钱钟书自己的影子,呵呵,这就不好说了。
我想,他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一个人呢?也像写作一样刻薄吗?一般不会这样表现吧。听说过一个小故事,经常有人向他借钱,他总是借给别人所要求的一半,而不要求别人归还。我向来认为,刻薄的人是可以装成厚道的`,而厚道的人是无法刻薄的。从他的书来看,这种刻薄是他的本性,而不是为了写书而刻意这样做的。而他对借贷者的这种做法,也是刻薄的天性被掩盖在厚道的外衣下的表现。但是,好的作品是需要这种刻薄的。都像温吞水一样,那就没意思了。
经过了两个月的《围城》阅读,终于能够合上最后一页,我的脑海中却不断重演着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争吵。
我从8月份起便开始读《围城》,倒不是我读书的速度慢,只是钱老先生笔下的这几个风格迥异的女子和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方先生让我伤脑筋。我不禁想,什么样的女子才能让方鸿渐舒心,到最后便成了“最理想的女子是什么样的”。为此,我就带着这个疑惑,慢慢地分析。
首先,是对于理想的定义。对谁来说理想呢?不外乎是对方鸿渐,对方家老夫妇,对赵辛楣等等。笼统地说便是传统的理想女子和新式的理想女子。这就有些头绪了。
首先,传统型的理想女子,不外乎就是《诗经》中的“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或者“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种种,不外乎是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为女性塑造的“附庸”形象。这就是明显的封建思想,难怪孙家厌方家陈腐。
再者,新式的理想女子,书中便有,就是方鸿渐苦苦追求、望眼欲穿的唐晓芙。唐晓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子,她敢爱敢恨、厌恶世俗名利、有自己的追求。我至今记得她的那句“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好一个痴情的可爱的女子啊!但是读过杨绛先生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便知道,钱老先生偏爱她,不愿让她被方鸿渐这个花心大萝卜祸害,洁身自好,成为了《围城》中完美女性的化身。
但是,我却很喜欢孙柔嘉,她虽然没有鲍小姐的风流倜傥,没有苏小姐的博学多才,也没有唐小姐的清纯可爱,却有一种顽强不屈的劲儿。她在方鸿渐对她无感时想方设法地引起注意,在方鸿渐被三闾大学辞退时毅然与丈夫同行,在方遯翁极力劝阻之下坚持出去工作,追求独立,而非一味地对丈夫阿谀奉承,一味地对婆家唯命是从。我认为这才是新时代理想女子所要具备的品质。
《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还有一句很有趣同时发人深思的话:“她(孙柔嘉)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这句话看似自相矛盾,却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我认为对孙柔嘉更多的应该是佩服和惋惜,而非讽刺。毕竟她也差一点就成为了既传承又创新的理想女子。
婚姻的围城其实内外都大同小异,自己心中的围城才会让自己不断逃避。正如钱老先生所说,只有战胜自己,才能真正脱离围城。我们又何苦去做别人眼中的理想女子,为何不去追求真正的自己呢?做自己的理想女子,便足够了。
看似由一些琐碎的见闻、经历拼凑的故事,但是正是这种“琐碎”,给这一系列故事增加了那么多的真实。
看完觉得,钱钟书真的是语言大师,一些细节的描写,心理的描写,简直叫人拍案叫绝,同时也让人捧腹大笑。给我一种感觉是,女作家里面有张爱玲,男作家就是钱钟书,简直是把语言表达、运用到登峰造极,精言妙语!感觉不靠故事安排,光靠这些零零碎碎就最能打动人。
再回到故事里来,很早就听说的那句经典:“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轻轻淡淡的代入方鸿渐的生活里,说着婚姻是“围城”,但是生活也是“围城”,而且这城竟然也是生活里的`人一手筑成。故事到最后,那几个小时前的“那时候”,不正是困在当前生活里的我们真实的写照吗?最后的这各自想去的“城里城外”,不正是由每个当事人一手造成的吗?那只走慢了“来晚了”的祖传老钟,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