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读后感800字左右(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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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1 / 23
在山清水秀的芙蓉镇,有一位美丽的“豆腐西施”胡玉音,她与忠厚老实的丈夫黎桂桂一起开的豆腐坊得到镇党支部书记黎满庚、两站主任谷燕山和乡亲们的支持与喜欢,生意兴隆,但却引起国营饮食店女经理李国香的嫉妒。在“四清”运动开始后,李国香与“土改根子”二流子王秋赦一起狼狈为奸,查封胡、黎二人起早贪黑盖起的新房,划胡玉音为“新富农”,黎桂桂被逼自杀,黎满庚和谷燕山受牵连。“_”开始后,胡玉音与人称“秦癫子”的秦书田一起扫大街,两人产生感情并的相爱。而此时李国香嫉妒之心并未消除,秦书田被判刑,胡玉音判刑,因怀孕监外执行。
从此胡玉音忍受屈辱,挣扎求生。大雪纷飞的夜她诞下一婴儿——谷军。带着儿子她辛苦的生活,终于,动乱的年代结束,秦书田和胡玉音得到反,一家三口终于团圆。他们开办了胡记米豆腐店,青石街又恢复了往常的热闹。
这个学期我看的小说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古华先生的《芙蓉镇》了。这篇十六万字的长篇小说,古华先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创作完成,而我,也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部小说,可见这部小说的魅力之大,我也确确实实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与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芙蓉镇》描写了1963—1979年间我国湘南农村的社会风情: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农村经济刚刚复苏时,胡玉音在粮站主任谷燕山和大队书记黎满庚支持下,在镇上摆起了米豆腐摊子,发了点儿“小财”,并用积攒的钱盖了一座楼屋,但却被被李国香和王秋赦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查封,胡玉音被打成“新富农”,丈夫黎桂桂自杀,黎满庚撤职,谷燕山被停职反省。接着“_”开始,胡玉音更饱受屈辱,绝望中她和得到了“右派”秦书田的同情,两人结为“_夫妻”,秦书田因此被判_,胡玉音管制劳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玉音、秦书田、黎满庚、谷燕山等人终于都摘掉了帽子,生活又回到了正轨。而王秋赦发了疯,每天凄凉地喊着“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成为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芙蓉镇》情节曲折,矛盾突出,在丑陋中反射出人性的完美,并揭露了左倾思潮的危害,歌颂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
《芙蓉镇》的人物描写也相当成功,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勤劳美丽、热爱生活、渴望爱情的胡玉音,以“癫”狂方式对抗这个“癫”狂时代的秦书田,“政治闯将”、灵魂扭曲的女人李国香,无知无能,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品行恶劣的“运动根子”王秋赦等等,都真实地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与社会的变迁,并在大的时代背景下通过芙蓉镇的小人物的典型故事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丑恶。
首先,人物是小说的灵魂。芙蓉镇虽小,但它是各种人物性格相交汇的一个小社会。人物性格刻画的深度,决定着作品的思想深度。因而,每人人物的个性愈突出,性格愈丰满,小说就愈能广泛深刻地再现社会复杂面貌。古华先生把人物的描写与整个时代大背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人觉得这是贴切,具有风格的社会内涵。
其次,古华先生的取材也特别好。《芙蓉镇》紧扣当时的时代主题,充分地反映了人们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那场浩劫的态度。古月先生在对这段历史的再创作时以批判为主,但也不乏客观理性。正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除此之外,他的选材也是读者所感兴趣的、愿意接受的,不仅不向某些历史题材的小说那样较之无味,而且还能让像我这样的90后觉得耐人寻味。
总之,《芙蓉镇》的风雨是一个历史缩影,无论是它的主题思想还是人物塑造、情节构思、语言描写都是值得称道的。正是这成功的情节刻画与人物描写,使得《芙蓉镇》不愧为一部文质兼美的小说
书中给我影象最深得人物是买米豆腐的老板胡玉音。胡玉音不仅长的很好看而且心地也很好,她待客热情,性情柔顺,手头利落,不分生熟客人,不分穿着优劣,都笑脸相迎,她肯吃苦,肯干活,她和她的丈夫黎桂桂,苦吃勤做,抓死抓活,总算生意兴盛。发了一点小财,这不是什么“好人有好报”,而是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
我很敬佩这个看似柔弱,但却能凭一己之力撑起半边天的女人,我想,她的吃苦耐劳,一视同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每个人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片乌云缠绕,久久不能散去。每段岁月总会有那么一片乌云遮蔽天日,成为永久的烙印。可乌云注定遮不住阳光,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乌云的缝隙点燃心中那堆干柴,燃起希望。
也许那个年代注定会被刻上痛苦的烙印;也许那段岁月就注定会被所有人当作不可回首的记忆;也许那些人们将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过去的种种,或许有人会说那是一段乌云遍布,不见天日的日子,但我却想说乌云总会被阳光驱散,再痛苦再煎熬的日子都会挺过去,阳光才是生活的主调。
古华说那是一切真善美和假恶丑、是与非、红与黑全都颠颠倒倒光怪陆离的年月,牛肝猪肺、狼心狗肚一锅煎炒、蒸熬的年月。古华说在那段岁月里正义含垢忍辱、苟且偷生,牌型应运而生、烽火狂澜。我说那是用不同的行为对抗黑暗,纵使生活无奈也依然敢爱敢恨,哪怕胆子再小也会为所爱之人不惜献出生命,不会被强权所制服的年月。我说在那岁月里有人默默地心守正义,依然坚守自己的灵魂,虽苟且偷生却活出了潇洒自我,沉浸于两人的幸福之中忘却现实的痛苦。
如果说芙蓉镇是“_”时期全中国的一个缩影,那么“芙蓉姐子”就是那个时代遭受迫害默默反抗的人群的代表。上天没有让她“命里不主子”,在她头顶飘来最大一片乌云后,上天让阳光穿过乌云射进她的胸膛,让她有勇气反抗,让她重燃希望。最爱的是黎桂桂,平时胆小如鼠,凡事得靠老婆做主的男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在“芙蓉姐子”遭受大难之时用生命在护着她,他就像一缕阳光射进“芙蓉姐子”的心里,为她驱赶黑暗,温暖她冰冷的心房。
有过痛苦才懂得幸福的难得,有过乌云才明白阳光的可贵, 不经历风雨要如何见彩虹?偶尔飘来的乌云最终还是抵不住阳光的穿透,就像古华说的,时间,像一位生活的医生,它能使心灵的伤口愈合,使绝望的痛楚消减。
不管那个曾经是有多长,不管那个曾经是有多痛苦,芙蓉镇的乌云永远遮不住阳……
我第一次读《变形记》是在高中课本上,当时的课本只节选了其中的一段,况且以当时的理解能力很难去真正地体会小说的。当时的我只是觉得很离奇,很怪异,很莫名奇妙。一个正常人突然变了一只大甲虫,我真的很不能理解卡夫卡到底在想什么。
后来,一位朋友向我介绍这本小说,我就再次阅读了它。起初,我是带着疑惑去读它的。读着读着,我就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全身动弹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
作品主要讲: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呢?
主人公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他变成了大甲虫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瞬间荡然无存。
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人。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罢了。
其实,当命运不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时,人们就会开始彷徨。一旦遭遇不幸,就不再被社会承认,失去作为人的价值,便被外部世界认为“非人”。于是,社会地位,人情,乃至尊严,都被剥夺殆尽。正如_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所揭示的:“维系家庭的纽带并不是家庭的爱,而是隐藏在财产共有关系之后的私人利益。”一旦切断共同的利害关系的维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人总是那样孤独的动物,彼此之间,很多时候,实质是陌生与隔膜。这一点,哪怕是今天看似平静和谐的社会,恐怕也仍然存在着,并会一直在人性中存在着。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老师曾经在上这篇课文时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国家经常有狼出没来吃梅花鹿。本地的梅花鹿都非常漂亮,因此这个国家定了一个“灭狼计划”,经过二十多年努力,终于将所有的狼毁灭,而梅花鹿开始大量繁殖,所有的草地上都能见到梅花鹿的身影,因为梅花鹿太多,所以这些青草根本填不饱梅花鹿的肚子,导致大量的梅花鹿死亡,再加上流感病毒,梅花鹿的只数竞一下子从十万只变成了八千只,还因为梅花鹿的`天敌狼被毁灭了,梅花鹿开始变得懒惰、肥胖,没有强壮的身体,跑不起来。这个国家的总统万万没有想到,他精心策划的计划竞然会是这个结果。所以告诉我们一定要按照自然之道办事!
什么是自然之道?就是自然万物的内在规律。有些人就是因为控制不住自己,想干某些事情,结果与想象中的相反,这是违背了自然之道。有些人想把事情干好,可这其实是具有破坏性的。